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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介绍

时间:2021-07-10浏览数:1712次

 

2018年7月17日)

 

一、管理职能和分工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66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管理职能在厅人事处。具体组织、指导、监管工作由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住建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和执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和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教育中心(负责住建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燃气从业人员教育考核等工作)负责。全省1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事项。

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008年7月,我省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开始在全省建设行业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工作作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逐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模式。

主要做法:(一)建立了考培制度。根据相关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008年7月,我们印发了《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鲁建管发〔2008〕12号),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规范了考核范围。根据建设部的规定我省除将建筑电工、普通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起重司索信号工、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7个工种11个岗位纳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还将易造成触电和火灾事故、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建筑电焊工纳入考核范围。

(三)成立了考核机构。在省级主管部门设立了“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和培训、从业的监督管理。省考核办在市级主管部门设立了考核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考务工作和培训、从业的监督管理。由于我省外出施工企业较多,我们还在外出施工联络站设立了特考小组。

另外,因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数量较少,考核难度大,危险系数高,我们分别在济南、临沂和日照分别设立了塔机安拆(济南)、塔机拆装(临沂)和附着脚手架(日照)3个省直考核小组。

(四)制订了考核标准。2009年4月,我省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试行)》(鲁建管发〔2009〕4号),明确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五)建立了考核基地。为了确保培训质量,强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2009年4月,我省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基地设置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设置办法,明确了实际操作考核场地设置标准,规范了考核基地和考评人员的条件,在各市逐步推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基地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十七个市均设立了考核基地,共有26个考核基地通过了评审验收。

(六)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我省自2011年开始,开发了“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系统”,2013年8月正式运行。该系统涉及企业、培训机构、考核基地、市考核小组和省考核办五级管理,将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报名、资格条件审查、安全知识考核、实操能力考核、证书颁发、持证管理、延期复核管理等全面纳入了网络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

(七)全省考核情况。自2012年开始颁发住建部统一样式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至今,全省累计办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事项37.26万件,延期复核12.94万件。

(八)收费情况。2015年12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规范省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字〔2015〕278号)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收费纳入《山东省省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目录,由具有能力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相关费用。考核不收费。

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情况

我省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开始于2004年12月,先后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鲁建管发〔2004〕15号)、《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鲁建管质安字〔2005〕2号)、《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试行)》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大纲(试行)》(鲁建管质安字〔2005〕3号)等规范性文件,有效保证了考核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我省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在考试方式和内容与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不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两部分,由各市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自行组织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考核内容为理论考试,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一年两次。除此之外,我省的安管人员考核在管理机制、模式、程序等方面均与特作人员考核基本相同,不再赘述。

四、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管理情况

1991年7月,我省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关于印发《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通知(建教字第522号),开始在全省开展现场专业人员教育考核工作,核发《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20157月,我省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和《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通过住建部专家组评审,开始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考核工作,核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主要工作:1、制定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鲁建节科字[2015]15)

2、印发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规程(暂行)》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规则规定》(暂行)(鲁建管人字[2015]13)

3、编制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岗位培训教学大纲”,并组织人员编写了培训考核用书,共计10个岗位,20本教材。

4201512月组织开展了首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共有23358名考生参加考试,合格12995人,合格率55.63%

2016年5月~2017年12月,因政策依据和考核经费不足,我省暂停现场专业人员教育考核。自2018年开始,我省财政拨付资金用于现场专业人员考核,拟于今年8月初组织进行全省统考。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技术工人考核鉴定管理情况

1997年3月,我省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全面实行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制度促进建设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人[1996]478号)要求,经省劳动厅《关于省建工局、省水利厅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复函》(鲁劳发[1997]41号)批准,开始在全省建筑业开展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对申报建筑职业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经考核鉴定合格的人员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我省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行分级管理,初级、中级、高级工考核鉴定工作由省住建厅统一组织实施,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由省人社厅委托省住建厅职业技能鉴定所具体组织实施,报省人社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基本形成了省级统一组织、市级统筹安排、县(区)级具体实施的三级管理工作机制。

1997年至今,我省制定了《山东省建筑职业技能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培训与鉴定基地指导意见》、《考评员管理办法》等十多个规章制度,并按照建设部“六统一”要求,详细制定了考场规则考评员守则等五项规则,形成了培训管理有人抓,实施过程有人管,实操鉴定有人检的质量保证和规范长效体系;加强管理人员、师资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总数8500多人;加大了培训与鉴定机构建设,全省共有70个培训基地和92个鉴定分站(所),具备了年培训考核鉴定8万名技术工人的规模和能力。

截止2017年,全省建筑业累计培训考核鉴定技术工人约160多万人,持证人员中农民工的比例达到75%。

在收费许可方面,我省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一直在使用人社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收缴费项目和渠道。目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中央预算财政专户,以收定支。

六、继续教育开展情况

(一)执业人员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的培训方式:按照各类执业人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执业人员有效期到期之前需要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办理续期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岩土(土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需接受面授培训,选修课需上网进行网络学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地方学时需接受面授培训,国家学时需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进行网络教育。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两种方式可以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可以进行面授培训班,亦可登录中国造价工程管理协会的网站,进行网络学习。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需登录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网站进行报名,方可参加面授培训。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委托六个培训院校(山东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培训中心、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进行面授培训,选修课和增项专业需登录山东省注册中心网站进行网络学习。执业人员面授培训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监督,各院校组织实施。

2、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的确定,是以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内容为主,同时根椐我省执业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聘请部分高校专家、企业负责人、执业人员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继续教育内容,形成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并按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通过狠抓继续教育培训,执业人员技术技能得到很大提高,在政策法规方面得到更新和补充,有效地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

根椐继续教育内容,确定培训教师。在培训结束后,统一根据授课内容测试,测试合格后视为继续教育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3、继续教育的培训步骤:年末确定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计划中列明培训时间、地点、班次)并将计划下发各市地有关单位同时在中心网站发布,由学员登录注册中心网站个人系统自主选择培训时间和地点进行网上继续教育报名,中心根椐报名情况确定培训人员,在省注册网站上发布培训文件进行培训。

4、采取的措施及做法:

1)严格控制培训质量,提高师资水平。提高培训质量的关键是提高师资水平。我省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从国内、省内聘请高水平的专家、教授来现场讲课,高水平的授课深受学员们的欢迎。

2)严格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学时。每次举办培训班,都附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和详细的培训日程安排,要求学员按时报到。在培训过程中,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坚持每日两次签到,每次签到需要携带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查验,对迟到、未按要求签到者、替学者,视为不合格。严格保证了国家对培训学时的要求。培训结束时,针对授课内容进行测试。因为有严格的培训纪律,学员参加培训报到率达85%以上,学员听课认真,积极提问,学习风气良好,测试合格率达99%以上。

3)积极为注册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为确保培训质量,做到人员、精力、时间三集中,我省要求就近异地培训,并选择培训设施较好、价格适中的酒店。对学员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积极为学员之间交流学习创造机会,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4)认真执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我省坚决执行注册管理规定,对注册有效期内达不到继续教育标准的,不予办理继续注册手续。注册人员及执业单位从开始注册就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很多学员都能克服工作中的困难,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

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由市主管部门负责继续教育。申请程序同初次取证。

(三)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

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由市主管部门负责继续教育。申请程序同初次取证。

(四)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其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正常延期须完成省教育中心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经市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考核合格,其证书有效期延长三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或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者,证书作废。

(五)技术工人无继续教育。

七、培训考核信息化建设

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专业人员教育考核工作均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络化办公,是覆盖省、市(县)、企业参与培训考核管理的一体化工作平台,囊括报名考试、证书管理、继续教育等三大模块。包含培训报名、培训监管、考试报名、报名审核、考场安排、成绩公布、证书打印、延续、变更、注销等主要功能,面向社会提供证书公共查询。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两个管理信息系统已在省政府政务平台运行。现场专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数据库实时互联互通。201710月份实现与住建部人事司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互联互通, 构建的企业、人员、教育等信息数据库已采集132万多条数据,其中企业数据18560条、人员数据567785条、教育数据736572条。建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信息系统正在测试运行,明年正式投入使用。

八、当前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要求。以特种作业人员教育考核管理职能下放“济、青、烟”三市为试点,逐步实现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教育考核管理职能下放各市。简化报名和考核流程,调整报名条件审核机制,逐步将各市主管部门审核制改为企业承诺制,并跟进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考核模式转变。以今年全省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试为试点,探索考核模式由原来的传统“纸质考试”转变为现代化的“计算机考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个人)服务。

(三)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整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燃气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实现“五类人员、一套系统、一样流程、一线办结”,尽快实现与全国及我省有关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为推行电子证书夯实基础,全面促进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